摘要
基层司法环境的治理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基层司法环境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村官”消极协助和对抗法院司法。司法的人民性和大众化要求法院办案深入群众、依靠群众。然而,当法官邀请基层干部协助配合执法办案时,基层干部或推诿、或拒绝,甚至公然对抗。本文将这一问题放入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从文化、制度、司法改革和法治环境四个层面进行分析,认为公共意识的式微、管理的缺失、司法公信力不足和基层法治环境的薄弱是问题产生的根源。在此基础上依托系统化理论,提出治理问题的对策:一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使基层干部在参与配合司法方面有责任、有监督、有考核。二是提升法官基层工作能力并建立法院与基层组织互动的社会管理机制,通过密切双方的互动联系,加强协助与配合。
出处
《特区法坛》
2013年第1期47-53,共7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