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契约学习"的方法进行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阐释"学分与学时"的关系,具体介绍方案实施的策划、协商、执行与评量四个阶段。突出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与学生充分协商,给予学生充分的选择与自由,使其在一定的学时内完成自我导向、自我建构、自我扩充的自主学习。明确教师的角色定位是契约方及组织订立各项契约的人,是教学的组织者,而不是学分的评定人。
出处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152-156,165,共6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