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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物价局与扬州市物价局签订合作交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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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11月6日,为推进两市对口部门间交流合作,淮北市物价局与扬州市物价局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明确,双方将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原则,针对价格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总结、推广特色突出和成效明显的经验做法.
作者 周鸿飞
出处 《中国价格监督检查》 2013年第1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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