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初步形成的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即"三支柱"监管框架)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不同层面实施对保险业的监管,而处于中观层面的对市场行为的监管,不能不重视保险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功能的发挥。在中国保险业进入黄金发展时期,为适应保险市场发展新形势,保证监管机构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完善保险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加强保险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第9期118-120,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