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权利保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党和政府通过宪法、法律等制度措施和具体的政策手段保障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平等地位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少数民族群众不仅获得了人身自由权,而且其政治权利和自由也得到了承认和保护,其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出处
《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47-51,共5页
Journal of the College of Northwest Adult Education
基金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多民族国家的族群认同与公民身份意识生成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2YJC810005)
甘肃政法学院青年科研资助项目<国家建构.国族认同.公民权--以中国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为切入点>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