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消费者金融教育工作在2000年前主要由各类社会机构自发进行,规模较小。《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规定金融服务监管局(FSA)负有促进英国公众对金融体系全面了解的法定职责,明确金融服务监管局应当让公众了解不同金融产品和交易的风险与收益,向公众提供其他相关的信启、和咨询服务。2003年,FSA开展了大规模的消费者现状调查活动,确定了消费者金融教育的战略目标和七个方面金融教育重点项目,同时,英国对消费者金融教育投入了大额经费保障。金融危机后,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82-83,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