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伊始,政府定下了"生产自救"为主,"政府救济"为辅的救灾方针。本文以皖西北临泉县1954年的水灾救助为例,在分析政府救济与生产自救效果的基础上,指出了这一新型救灾体制安排的内在紧张。1954年临泉水灾救助实践中,作为新救灾体制核心的"生产自救"未发挥应有作用,反而作为辅助的"政府救济",在成功渡荒中起到了关键影响,新救灾体制也因此呈现了制度安排与救助实践的背离。
出处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5-26,共12页
Issues of Contemporary World Socialism
基金
教育部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建国初期的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以1950年代的皖西北地区为中心"(项目批准号:12YJC770015)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