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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顺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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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3年1月1日起,湖南省永顺县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原672元调整为760元,月标准提高88元。按照《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失业人员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规定。随着永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950元而对失业保险金进行了相应调整。
作者 吴晓敏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3年第2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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