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申报不实”谁之过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进出口活动中的收发货人、国内用户、报关公司,都有可能为"申报不实"负责。案情回放通达化工公司代理中正石化公司进口一批燃料油,通达公司负责对外签订合同,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报关委托书和报检委托书等报关单证;中正公司负责货物抵港后的接货和验收等事宜,支付进口税费。2009年8月,通达公司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进口燃料油3259636千克,3308530升。
作者 杨左涛
机构地区 海关总署政法司
出处 《中国海关》 2013年第3期46-48,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