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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包不是发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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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程总承包,又称EPC项目(Engineering工程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是在20世纪50年代对外提供经济援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今中国企业承揽的EPC业务已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2年新签合同额达到1500亿美元。中国企业承揽国际EPC项目,必须向海关申报出口大量的设备、物资,这期间涉及到繁杂的商品归类。很多国内EPC总包企业,都有过因商品编码申报错误,造成出口骗取退税、出口逃避证件等违法事实而受到处罚的经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因商品编码申报错误,而给企业带来出口退税损失的问题。为此,本刊开辟《EPC项目出口通关指南》专栏。首先以火电站EPC项目为案例,按照电站系统设备的构成顺序,连续刊发文章。在介绍设备功能、结构、用途等确定商品归类所需信息的基础上,准确列明设备所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及在201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所对应的国家出口贸易政策。火电站系统设备刊发完毕后,还将陆续刊发水泥熟料生产线、钢带连续镀锌生产线、水电站等中国企业在国外承包较多的EPC项目设备出口通关指导文章。
作者 王霆轩
机构地区 上海海关
出处 《中国海关》 2013年第3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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