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征地制度目前存在征地补偿标准较低、因公共利益需要的建设用地范畴过大、征地程序缺失等问题,其成因主要是征地制度改革滞后、现行征地制度与供地制度之间存在巨大利差、与征地制度有关的制度完善程度和配套措施不够。改革征地制度,应实行顶层设计,加快修法进程;消除土地价差,出台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充分发挥配套政策的保障作用,为改革我国征地制度提供保障。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05-108,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湖南省重点学科课题"区域经济学"(11B032)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与流转问题研究"(12YBA278)
负责人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