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契约之所以能够"调整中国传统社会秩序,带动整个社会运转",是因为传统中国的契约能够得到有效的履行。只有当事人敬畏契约、尊重契约并及时地履行契约,才能保证契约发挥特定的作用。而契约并不是天然就能约束当时人的,必然有相应的因素保障并促进契约的履行。这些因素包括:国家法、"中人"、"信"的观念。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31-32,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