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发改委2010年公布的低碳省市试点计划中,广东省、辽宁省、湖北省、云南省、陕西省、天津市、重庆市、深圳市、厦门市、杭州市、南昌市、贵阳市、保定市五省八市都被列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地区。申请通过的城市就成为了国家首次正式确认的第一批低碳试点地区。这些试点地区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借此,“低碳城市”也许可以开始获取其在产业、生态及城市建设上的实质意义。
出处
《企业技术进步》
2013年第1期18-19,共2页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