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为鼓励内需,中央先后出台了4万亿元的刺激经济计划。随着我国经济恢复和快速增长,地方政府的公共债务也是逐年增加,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2011年6月,国家审计署首次披露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金额。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万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万亿元,占62%;负担保责任的2.3万亿元,占22%。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3年第3期127-128,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