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海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中央八个部门联合发出的文件精神。于1999年8月16日开始,历时三个月,在我省41.46万户城镇居民家庭中,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抽取3100户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有较大提高,但与全国水平相比仍然偏低这次调查的3100户城镇居民分布在西宁市、格尔木、共和、乐都、大通五个地区。家庭的总人口为10041人,户均3.24人.负担系数为2.39人(含本人)。人均月收入为359.82元。
出处
《青海统计》
2000年第9期32-33,共2页
QINGHAI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