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新班底的头一个“一号文件”仍然聚焦“三农”,首次出现其中的”家庭农场”广受关注。原文表述如下:“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笔者感兴趣的是,如果说农民合作社是一种独立的组织形态,那么“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区别是什么?兜兜转转几个“家庭农场”.发现了一个区分标准:家庭农场所耕种的土地一般在20—200亩之间,而200亩似乎是一个不可逾越的上限。
出处
《现代工商》
2013年第3期48-48,共1页
Modern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