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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巢湖人的“200亩秘诀”管窥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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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新班底的头一个“一号文件”仍然聚焦“三农”,首次出现其中的”家庭农场”广受关注。原文表述如下:“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笔者感兴趣的是,如果说农民合作社是一种独立的组织形态,那么“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区别是什么?兜兜转转几个“家庭农场”.发现了一个区分标准:家庭农场所耕种的土地一般在20—200亩之间,而200亩似乎是一个不可逾越的上限。
作者 钮怿
出处 《现代工商》 2013年第3期48-48,共1页 Modern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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