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从法律高度明确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实施专项资金补贴的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成为政府“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从2004年起,河南省济源市连续9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9年来,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共计64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4662万元,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04万元,市财政投入资金1595万元),直接拉动社会投资11877万元,新增各类农机具15401台(套),受益农户达10445户,取得了显著效果。
出处
《农业机械》
2013年第5期113-114,共2页
Farm Machi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