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2013年2月综合报道】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国的核电安全监管工作,日本原子能监管委员会于2013年1月21日公布了涵盖多项安全要求的新《核电站安全标准》草案,目的是防止类似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严重事故再次发生。该草案在征求国民意见之后,将于7月正式实施。此次公布的《核电站安全标准》草案主要包括“核电站的设计标准”和“超设计基准严重事故的应对措施”两部分内容。这份草案要求核电站能够应对地震、海啸等大规模自然灾害和飞机撞击等恐怖活动带来的影响,其提出的大部分要求均源自从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汲取的经验教训。草案要求,电力公司应当为核电机组提供备用的移动式电源以及多种冷却水来源。
出处
《国外核新闻》
2013年第2期27-27,共1页
Foreign Nuclear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