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与人之间的公平是德国社会制定法律的准绳之一。德国人常常在讨论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全国实行12年义务教育,而国家对经济条件差的家庭有各种支持和补足措施下,富裕家庭的孩子还是明显要比贫困家庭的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在成人之后拥有更好的工作前景,并且往往家庭更幸福、更和睦。而来自社会底层家庭的孩子,他们不仅仅是在学业上落后,成人后也会有更多各式各样的问题。在此,先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国家对弱势家庭的帮助与照顾:德国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家庭收入的高低来制定的,孩子们一般都是就近入学,没有什么贵族幼儿园或者精英幼儿园之说。同一家幼儿园、同样的老师、同样的设施,唯一不同的是收费标准。按3岁以上的孩子每周入学时间在45小时为例,分为9个缴费的等级,一个年收入低于15000元欧元的家庭免费,低于25000元欧元每月收费48欧元,低于30000欧元每月收费82欧元,以此类推,家长收入越高,收费越贵。
出处
《精神文明导刊》
2013年第4期61-61,共1页
Spiritual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