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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适用搜索竞价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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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广告给行政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难题。有的司法机关裁决认为竞价排名是广告,也有的裁决认为是付费的枝术性服务。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副处长史新章最近表示,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应受到《广告法》的规范管理。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83-83,共1页 Youth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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