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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廉从政“四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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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勤廉从政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修的基本功、必备的基本能力和应有的精神境界。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坚持做到勤廉从政,不做贪官、不做赖官、不做庸官、不做太平官。重品行不做贪官。干净开明,有能力办成事,是古今中外所推崇的为政的基本信念和基本目标。自古以来,百姓对“官”一般有两条要求,一要“两袖清风”,二要“公正廉明”。为政不廉,不能为官;为官不廉,轻则生乱祸己,重则亡党误国。铁面御史包拯提出:“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汉朝刘向说:“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家则不言私弊,二者不可统一。”
作者 傅娟
出处 《学习与研究》 2013年第3期77-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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