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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应更多保护消费者直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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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消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04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始,
作者 刘清云
出处 《伴你同行》 2013年第1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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