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止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医疗纠纷呈现快速增长和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如何有效解决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成为建设“平安医院”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促进医疗纠纷调解依法、有序开展.避免“和稀泥”现象.从法理学角度探讨医疗纠纷调解中的法律关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1医疗纠纷调解中法律关系的主体1.1法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原则贯穿于诉讼的各个阶段,医患双方就医疗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作为调解主体,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出处
《中国医院管理》
2013年第4期59-60,共2页
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