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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捍卫人的尊严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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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享受教育是每个国民应有的权利,办教育是政府“不可让渡”的职责。这意味着,评价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首要标准在于这个国家的教育在何种程度上保障了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其次才是人才培养的水平。捍卫人的尊严与权利,是人本主义的伟大传统与伟大追求。人本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学术思想,更是一套价值体系。所谓价值,就意味着价值持有者对价值的认可、珍爱、追求、捍卫。
作者 张卓玉
机构地区 山西省教育厅
出处 《基础教育课程》 2013年第4期77-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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