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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承印境外图书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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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图书”,适用13%增值税税率。本公告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可以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出处 《财会学习》 2013年第4期9-9,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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