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给付领域存在理论和实务的双重困境。通过对较有代表性的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规范的考察,可以发现,多数给付行政领域都存在规范分散、发达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联系及由政府自上而下主导推动的特征。但在实务中,大规模的政策推行却执行不力,由此笔者结合给付行政理论,评析中国式的给付行政所遵循的特殊的"法律保留",并在此前提下,重点关注了给付行政相关规范的程序设计。其中,制定体现给付效益、正视"给付前置义务"及直面"对私人的监管"的程序规范是可行的选择。
出处
《东方法学》
2013年第2期115-125,共11页
Oriental Law
基金
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省民办福利机构法律规制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12YD54YB)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