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 ,海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重特大恶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人员伤亡惨重 ,经济损失巨大 ,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 ,尤其“11.2 4”海难事故 ,对海上客运企业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安全信誉降至历史最低点。文章通过探讨“11.2 4”海难事故引发的有关问题 ,从航运企业管理和行业行为规范以及海事救助体制的完善与发展的角度 ,提出了只有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科学规范企业行为、完善救助体制 ,提高救助能力 ,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出处
《世界海运》
2000年第3期14-16,共3页
World Shi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