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清末民初"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影响下,苗疆近代集市贸易获得迅速发展的历史机遇,这是近代苗疆商事习惯法形成与发展的关键因素;其主要包括集市管理及交易惯例、山货贸易习惯法、盐业贸易习惯法、木材贸易习惯法诸方面内容。苗疆商事习惯法在近代所呈现的特征主要有:主体的多元性、客体的乡土性、内容的互惠性、文化的融合性和制度的封闭性,它发挥着催生商品经济、降低交易成本、维持市场秩序、制约商业行为和排解商业纠纷等制度功能。
出处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01-107,共7页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苗族‘古老话’的法律文化价值研究"(批号:12XFX009)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一般项目"西部乡村民间公众的利益表达引导机制研究"(批号:11YJA85001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