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是追求程序正义,发挥程序正义功能的过程,程序正义构成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主旋律,其他的制度设计都依此进行。在证明模式方面,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相比更直接地体现了对程序正义的追求,而证据制度的完善是有效实施法律真实模式的制度基础。法院职权的弱化与强化则映射出国家与诉讼当事人在程序正义追求方面的冲突与衡平。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83-87,共5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