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低的现状,2012年刑事诉讼法从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强制证人出庭措施、证人保护、证人补偿和警察出庭作证等方面,对1997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基本上建立起了体系较为完备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但从有关证人出庭的各项具体规定来看,仍存在着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会对司法实践产生消极影响,从而消弭修正案在提高证人出庭率方面所具有的积极价值。因此,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和必要。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8-23,共6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