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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的“最大红利”抓发展的“最大机遇”——中国交通运输2013新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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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方案中,对交通运输部所确定的职能有一个很重要的表述,就是要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2013年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提出“不再保留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批准组建国家铁路局,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原铁道部政府职责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企业职责由新组建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
作者 陈楠枰
出处 《交通建设与管理》 2013年第2期22-23,共2页 Transport Construction &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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