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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2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将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即未来往国债招标日前4个至1个法定工作日,都可进行国债预发行交易。
出处 《金融博览》 2013年第8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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