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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学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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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1月15日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大家好!我受自治区地方志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委托,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修改作以下说明:自治区地方志学会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修改过四个《章程》。第一个是1989年3月17日学会成立时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二个是1996年1月16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三个是2000年9月26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第四个是2006年9月27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
出处 《新疆地方志》 2013年第1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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