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和政府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的循环利用负有主要的责任。政府既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者,同时也是落实循环经济的法律监督者。诚然,政府需要制定相关制度来引导和促进企业与消费者实施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政府指引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税收、金融等法律制度,这些制度是政府导向作用的实现途径。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其导向自然也离不开这些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从税收法律制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出发,探索税收法律制度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支撑税收法律制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学和法理学基础。
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52-54,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Ecological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