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始建于 1 95 5年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经过多年的发展 ,已形成一套完善的体系 ,成为该国政府治国安邦的重要举措。对于新加坡公积金的有益经验 ,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 ,而应该借鉴一些有实际意义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可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结合起来 ,由企业和个人共同交费。财政部应明确企业交纳补充养老保险的列支渠道。此办法可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扩展企业和职工的消费渠道 。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9期47-48,共2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