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社会的维系,离不开好公民的参与和支持。公民从其本质而言,是一种与个人具有不同特质的法律身份,代表着具有美德的公共之人。公民的美德要求,派生出相关的法律义务,这主要包括忠诚、守法与参与等。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83-88,共6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项目编号:08&ZD001)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