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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劳动保障世界》愿与您时时沟通,当您遇到与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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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我经人介绍到某建筑工地打工,先是在工地干零活儿,后来工地停工,老板看我憨厚,留我在停工的建筑工地“看堆”。“看堆”期间,一天夜里,我发现有人来偷电动机、电缆线,搏斗中我的头部被打伤,工地的东西没有被盗走,可我却住进了医院0经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为六个月,二个月后,伤势有所好转,我惦记工地里的活计,怕耽误挣钱,也怕耽误的时间长了被解雇,于是在没有治愈的情况下,离开医院回工地上班。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3年第3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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