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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管理规定和新国标同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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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广东、云南、上海等地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中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禁售、禁上牌,广东甚至禁止生产,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需参照摩托车有关管理规定。广东湛江、中山和惠州3市日前已正式获批成为广东省电动车管理办法试点市,试点工作将于近期展开。此类管理办法中参照的标准即为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最高车速不得高于20km/h,整车重量小于40kg)。按照此标准,目前市场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超标”。
作者 苏燮
出处 《电动自行车》 2013年第3期1-1,共1页 Electric Bi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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