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言论自由是国际人权法和各国宪法所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互联网的平台使言论自由获得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与表达渠道,虚拟的共同体成为其特殊载体和存在空间,隐秘性、多向性、迅捷性等成为其突出明显的特点。言论自由在凭借网络实现便利表达之时,过激言论和舆论暴力等现象借助网络空间不断地滋生蔓延,故有必要对网络言论加以法律限制。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其调控重事后惩治轻事前预防,可操作性较低,应当把言论自由权细化和融入实体法之中,用更多的实施细则强化对言论自由的监管。
出处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第1期10-12,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Radio & TV Universit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YJC8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