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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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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中指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为纳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对于新建项目,具体要求为:对于排放标准中已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火电、钢铁行业,自2013年4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出处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3年第3期40-40,共1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ircular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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