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合法性是罗尔斯后期"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重要议题,它试图解决作为民主社会多数裁决结果的法律的权威性问题。在概念层面,罗尔斯明确将合法性区别于正义,界定为对某种合法程序的遵从;而在观念层面,他又为程序合法性提供了实质正义方面的限制,从而为合法性与正义建立了紧密联系。这种理论设定不仅保证了民主社会宪法和法律具有程序上的合法性,更为其提供了实质正义方面的范导。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34-37,共4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第5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社会统一与政治正义--罗尔斯后期正义理论研究"(2012M51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