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儒家传统观念认为,"孝"至少应包含尊敬父母与赡养老人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儒家所倡导的孝道伦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较好的实践。这一时期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孝先于忠、避讳的盛行和孝感故事的兴起等,成为该时期孝道伦理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鲜明特色。由于统治阶级对"孝"的提倡以及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儿子供养老人的现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普遍存在,形成了供养型家庭。
出处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14-17,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8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