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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美在听说读写中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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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还应该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作为语文教师,应该尽可能遵循学生审美的规律,让学生对祖国语文的学习变成一种审美享受。语文教学有义务也有能力使学生获得这种力量,语文课应该而且必须是美的。
作者 林其渊
出处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 2013年第3期94-9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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