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营销类专业的就业岗位群为销售代表、业务主管、市场策划、产品管理、售后服务等,这些岗位群需要具备预防经济纠纷发生的能力。因此,高职营销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应着眼于培养学生预防经济纠纷发生的能力,从转变高职经济法教学团队教师的教学理念,选取营销职业岗位能力所需的教学内容,修订营销类专业经济法能力标准与教学实施纲要,完善教学手段与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改革,以期经济法教学更好地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服务。
出处
《中国市场》
2013年第9期61-63,共3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