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域城市化的目标与法治功能的很好切合有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经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进程的特质的比对分析,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选择法治主导模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城市化进程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城市软环境的重要途径。本文采用对比分析、实证分析法,在全面剖析全域城市化中的法治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以加强地方法制建设和加强行政执法、坚持司法独立为切入点的法治进路是全域城市化的"阳光之路"。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13年第3期58-61,共4页
Journal of Dalian Official
基金
大连市社科院2012年度立项课题<法治主导的城市化模式的构建与实践--以大连全域城市化为背景>(课题编号:2012dlskb27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