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心证制度是证据制度的核心,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是基础,系统论作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方法论为自由心证制度正当性研究提供了新视角。系统论认为,自由心证系统相比法定证据系统而言,在系统构成要素的多样性、系统结构的合理性、系统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均占据优势,更加符合系统论的基本原理,这就是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依据。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3年第2期81-85,共5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测谎结论作为证据的可行性研究"(2008ZK312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