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8年,美国、英国、苏联等59个国家签署了《核不扩散条约》,有效期25年。1995年,联合国大会对《核不扩散条约》进行审议,一致决定无限制延长《核不扩散条约》,有效保障国际和平与安全。条约规定,有核国家不向无核国家提供核武器、核装置和核技术,无核国家不研制、不发展、不谋求获得原子弹。截至目前,联合国有188个成员国在协议上签字。根据条约,1970年以后,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得再搞核试验。谁再发展核武器,搞核试验,谁就违反了国际法。朝鲜于2006年10月9日宣布进行核试验,当时就遭到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