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餐饮行业全面禁用亚硝酸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2年6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2012年第10号公告,要求公告发布即日起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储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出处 《中外食品》 2013年第2期22-22,共1页 Food global industr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