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口"平坟运动"一直在负面舆论中高调推进,直到国务院将《殡葬管理条例》中授权民政部门"强制执行"的语句删除之后才偃旗息鼓。这表明,国务院的决策者们默认了文化界人士对"平坟运动"的批评意见,即坟墓是祖神信仰和孝道文化的载体,故"平坟运动"不仅侵犯了民众的信仰自由和情感,而且破坏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为加强对坟墓的保护,可将坟墓上承载的价值归纳为死者的安息权及其后代对祖坟的监护权。这两种权利属于消极权利、应有权利,其向实有权利的转化,既有赖于国家权力的自我谦抑,也有赖于民众对平坟举措的抵制。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59-69,共1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宪法人权条款的效力机制研究"(12BFX031)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的实施方式对我国的启示"(12YJA820084)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美国宪法保留权利条款研究"(11CFXZ0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