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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做好乡(镇)人大及主席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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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人大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云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有十三项职责,归纳起来,主要是履行对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任免相关领导人员,联系辖区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大组活动,指导代表小组活动等职责。
作者 王学能
出处 《云南人大》 2013年第4期39-4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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